陈仓区出台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联系点”六项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省市区委关于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的安排部署,陈仓区政法机关立足职能,充分发挥“服务联系点”的桥梁作用,从联席会议、走访企业、会商研判、法治宣传、典型案例、旁听庭审等六个方面入手,建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联系点”六项工作制度,着力打造办案更公正的执法环境和办事更高效的服务环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政法机关联企联席会议制度
1.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法委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区级政法各单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思想和行动,建立政法机关联企联席会议制度。
2.各“服务联系点”要定期召开联企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一般由召集人(由4个“服务联系点”负责人担任)根据服务保障园区及企业发展需要主持召开。一般应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园区或企业紧急法治需求时,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3.召集人召开联席会议时,可安排相关政法单位解读有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上级文件和通知要求;听取园区及企业提出的法治需求及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对企业提出的法治需求无法协调解决时,可寻求相关联的政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指导、支持,直到问题解决。
4.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人可提请区委政法委书记或区级政法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召集专题联席会议。分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服务保障企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办法。听取政法各单位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5.联席会议要定期分析研判全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有关体制机制性工作措施,既督促政法单位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又确保园区及企业合法健康发展。
二、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进工业园、进企业走访企业家”制度
1.区级政法各单位要在做好日常“服务联系点”工作的同时,根据本单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总体安排,组织政法干警分批、分次选取纠纷问题多、经营运转困难的企业和企业家进行重点走访,了解企业法治需求,跟进法治保障措施。每月不少于1次。
2.落实首访责任制。对走访发现的属于本单位工作范畴内的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到位;对属于跨政法单位的问题,及时对接协调解决到位。对不属于政法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并督促解决到位。
3.建立走访日志。由区级政法各单位负责,建立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走访企业工作日志。建立走访问题清单、解决措施清单、向园区及企业回复反馈清单。
三、企业法治需求会商研判制度
1.各“服务联系点”要对园区及企业提出的法治需求,建立台账,在负责人主持下,常态化组织开展“小会商”,研究解决的办法措施。
2.区级政法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对各“服务联系点”提交涉及本部门的问题,组织相关科、所、队、庭、室进行专门研究,拿出解决方案,交涉及的“服务联系点”负责人抓好落实。
3. 必要时,区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召集“研判会”,组织区级政法各单位研究事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或者事关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争取支持,确保政法环节上的各项便企利企护企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四、法律服务法治宣传“进工业园进企业”制度
1.区级政法各单位要把开展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举措,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门力量、盯住专门时段,个性化制定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方案,抓好落实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区级政法各单位每月都要组织政法干警针对走访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入园区及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
3.法治宣传既要保证常态化,也要富有针对性。采取“一对一”讲法、举办企业经营管理法律讲座、开展法律问题精准服务过程普法、与企业发展互动等多种形式,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法治的生动性。
4.政法单位要根据园区及企业需要,及时提供帮助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参与企业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5.要在做好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工作的同时,将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信息传递给企业和企业家,邀请企业和企业家共同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增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舒适度。
五、典型案例汇编送阅制度
区级政法各单位要定期对全省、全市和区内发生的破坏营商环境、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易发、典型涉企违法犯罪等案例进行汇编成册,送园区、企业学习。
六、邀请企业员工、企业家旁听庭审制度
区法院要选择涉企典型案件,邀请企业员工和企业家亲身参与庭审观摩活动,通过“零距离”庭审“以案释法”,直观经历法庭诉讼过程,直面原被告双方纠纷审查,现场汲取违法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增强守法经营、依法经营意识,提升自身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意识与能力,以便企业家和企业专心经营、用心生产,在法律保护框架内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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