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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调解暨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来源:陈仓政法网 发布时间:2023-12-04 17:58 浏览次数:3169次
11月24日上午,全区调解暨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全区调解和诉源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史立波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凌云主持。

会议强调,要把好一个目标,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坚持六个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协调联动、坚持实质化解、坚持创新发展。要建强“四个平台”,在村社区规范“综治中心+调委会+‘三官一律’工作机制”;在镇街建强“一站式”矛调中心;在区上调委会、矛调中心和法院诉前调委会双轨运行,统筹行业、镇街、调解人才库资源,调度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在行业部门,鼓励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要夯实“四个环节”,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加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要抓住“三个重点”,加强诉前引导,增强当事人及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非诉解决纠纷意识,及时分流案件,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优先在立案前委派或在诉中委托人民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对收到的委派、委托调解案件要依法受理调解。要创新“一个延伸”,要把调解延伸至诉中和判决执行各个环节,让当事人认识到调解结案的效果和优势。要注重“四个对接”,加强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将“公安、检察、诉讼、信访”工作的权威性和“调”的便利性结合,积极引导群众选择“以调为主、多种工作结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要强化“三大保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调解经费保障,强化信息化平台对接。要完善“三项机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创佳评差、“无诉”村创建、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表彰等活动。建立工作指导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区法院对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业务指导,完善司法确认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宣传表彰机制,要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宣传诉源治理工作,讲好“人民调解故事”,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力度,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区法院院长田广玉,区检察院检察长邓武,区公安分局政委陈宝健,区委平安陈仓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区综治中心负责同志,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同志,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同志,镇街政法委员、司法所长、法庭庭长,共计125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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